豆包MarsCode及图(指定颜色)
2025/9/12
申请人:宁波星程锦绣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008506号“豆包MarsCod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驳回决定的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与第79692790号、第40599810号、第20396656号、第76693429号、国际注册第1375280号商标(42类,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五)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现决定已生效。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注册,现决定已生效。引证商标三经撤销复审程序,予以撤销注册,现决定已生效。引证商标四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宁波星程锦绣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据此,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五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2025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