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64146号“三朵棉”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120844号
异议人:净呼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沐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徐士正
异议人净呼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徐士正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27期《商标公告》第68164146号“三朵棉”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三朵棉”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7类“浴室防滑垫;垫席;墙纸;门前擦鞋垫;汽车用脚垫;小地毯;防滑垫;非纺织品制壁挂;地毯;健身用垫”。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46535844号“三朵棉SUNDOMEY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维生素制剂;医用营养品”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成分及生产销售领域等方面有较大区别,不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8164146号“三朵棉”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商标局